KIM DAVIS案件的背後意義

Source: nbcnews.com

這幾天美國除了跟總統大選以及國際局勢相關的新聞,引起廣泛重視以外,也發生了一件相對來講算是不大不小的新聞,成為美國國內媒體的關注熱點,那就是肯塔基州一名公務員Kim Davis因為宗教信仰的原因,拒絕發給同性婚姻伴侶結婚證書而被收押,這位Davis女士在坐了五天的牢之後獲釋,出獄時受到了許多支持者的熱烈歡迎,另外也有兩位共和黨總統參選人公開表示支持她。

對於這件新聞,美國民眾的反應算是在我們的意料之中:支持她的人表示,美國是一個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國家,政府不應該強迫任何人去做違反各人良心與信仰的事情;而抨擊她的人則認為,既然她是公務員,就應該要依法辦事,不可以把自己的理念跟信仰,跟政府賦予她的工作混為一談。

我想對於以上兩種觀點,您應該會有屬於您自己的判斷;而今天在節目中,我要談的是另外一個不同的方向,那就是:勇敢表達自己的態度。我們華人有一種「從眾」的文化,就是不喜歡與眾不同。往好處講就是團結和諧,往壞處說卻是鄉愿妥協。坦白講,這次的事件讓我很驚訝的是,美國居然有這麼多民眾支持Kim Davis,而且對同性婚姻相關議題持保留的態度,但是平常我們在媒體報導,特別是在加州、在灣區,似乎看到的都是一面倒地譴責那些反對同性婚姻的團體或個人,而也因此,很多人如果跟媒體所謂的「主流意見」相左的話,往往就不敢表態,成為所謂「沉默的大多數」。尤其是比較具有爭議性的議題,有時候某一方面比較強勢,就容易爭取到話語權,從而被媒體與政治人物重視;但是他們是否真的代表大多數?其實未必。

最近灣區的華人媒體也在報導一個消息,那就是有華人民眾在爭取連署,希望在明年的選舉當中,能夠廢除2013年通過的加州AB1266法案。這個法案簡單講,就是要求K到12年級的中小學,允許學生根據自己的意願,自由選擇使用男生或女生的廁所以及更衣室等等,原本按照性別區分的設施;而學生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性別認知,在不需要家長同意,或者醫生證明的情況下,自由選擇參加按照性別區分的團體,好比說男子或女子的球隊或者運動代表隊。推動與贊成法案的團體認為這是性別平等的進步,展現了對變性者的包容;但是很多民眾尤其是家長卻擔心,孩子的隱私與安全因此被犧牲,性侵與騷擾等案件發生機率增加,一些有性別差異的活動,好比說運動競賽的公平性也會受到影響。有些民眾就對於這樣的法案居然會被提出而且還通過,感到匪夷所思,但是回頭仔細想想,當媒體、主流政黨與社運團體在不斷宣揚他們理念的時候,我們是否曾經勇敢地表達過意見,並且反應在選票上?當我們認識的人在社交場合、在社群網站上發表我們無法認同的理念時,我們有沒有試著與他們理性地溝通,或者多少表達立場,還是默不作聲,維持表面和諧?

對於Kim Davis為了堅持信仰原則而拒絕執行公務,我個人其實是持保留的態度,畢竟身為公務人員應該依法行政,如果她不認同,也許可以考慮申請調職甚至辭職,而不是拒絕民眾的合法要求;但是她勇敢表達理念,甚至不惜坐牢的精神,我認為可以給我們華人社群一些啟發。所謂的民主社會,就是建立在人人都勇於表達意見的基礎上的,不表達意見與立場,就是把自己的權利交給那些講話大聲的人來決定。也就是說,如果大家都甘願做沉默的大多數,當國家社會出現一些我們難以認同的主張的時候,就沒有什麼好抱怨的了。

(舊金山灣區優視頻道 U-Channel TV 1.9電視台 “焦點話題”節目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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