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身分證要求全面捺印指紋。呂副總統與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強力反對,表示違法違憲,侵害民眾人權。更以美國等「先進國家」為例,認為建立全民指紋資料庫是開人權倒車。我覺得很納悶:為什麼全民按指紋就是違反人權?副總統及總統府委員會立場既然如此強硬,反對同黨的內閣政策,為什麼講來講去,都只有在違反現有戶籍法等法規問題、程序問題上打轉,卻沒人說得出個說以然:按指紋怎樣影響民眾權益?
台灣今天的治安敗壞,可以說是舉世皆知;哪家沒接過詐騙電話,都可以說感謝上帝。小偷小盜小騙小詐就不說了,連殺警奪槍、持重裝備突破軍警包圍等事都能一再發生,殷切期盼治安改善,可以說是民眾的一致期望。建立指紋資料庫,對於辦案的幫助是立竿見影的,只要行得正、坐得穩,一般老百姓按個指紋,協助長期治安改善,也是為自己的權益好。哪裡影響人權?
講到「民權大國」美國,副總統以降諸君多有留美資歷,難道不曉得美國是所謂「聯邦」體系,五十個州各擁主權?每個州不論大小貧富,在聯邦層級都是平等的,各州有各州法律、稅制;州長甚至可調動國民兵。因為這樣的背景,美國各州都有不同的身分管理規定,因此在聯邦層級才沒有老百姓的指紋資料庫。台灣達官顯要、學者專家們,動不動就搬出美國來當擋箭牌,有沒有先搞清楚人家的歷史背景由來?
然而,在治安江河日下的今天,老美也開始支持建立全民指紋檔案。就別說九一一之後帶來的恐怖陰霾,社會風氣靡爛、槍枝毒品氾濫、年輕人好逸惡勞,只想一步登天等情況,早已使美國社會的長期發展蒙上陰影。懸而未破的刑案比比皆是,沒有指紋資料,就是破案率低迷不振的一大因素。因此布希總統以國家安全為由,推動指紋建檔的計畫,才會一反往常地,受到不少一向自我中心的老美支持。既然要學美國就應該學最新的,為什麼只找老掉牙的政策當例子?何況美國人做的就一定對嗎?一定符合台灣的民情與現實需要嗎?
袞袞諸公只知拿「美國如何如何」來支持自己論點,以及用些名詞像是「警察國家」嚇百姓,卻講不出反對的具體原因。當然現行的法規的確有所不足,但是只要政策是對的,這些技術層面都可以透過修法來解決。只要拿出當年公投綁大選的修法與釋法效率的一半,包管幾天之內,適法問題就水到渠成。
至於有人擔心:警政單位會擅用指紋檔案,甚至陷人入罪一事,個人以為多慮。以現在的檢警調運作方式,哪需要指紋檔案才能扣帽子?若真有不肖人員做此圖,只要把目標逮來,再說現場發現過指紋與此人吻合即可,誰會真的去調檔案紀錄來查?再者,筆錄、尿液採樣等證物造假都時有所聞了,配合辦案搞個假指紋紀錄應該也不難吧。
政府高層若真有心保障人權,就應該花點心思想想:如何才能建立一個有公信力的政府,讓百姓充分信賴。若能在高唱人權之外,實質保障那些被元首高官控告搜索的媒體、被行政單位利用審核執照、查稅等方式打擊的反對黨事業,乃至於離奇死亡無人聞問,到頭來卻變成暗殺總統嫌犯的「黃衣禿頭男」的人權的話,民眾將不會吝於多建一份指紋檔案的。
先強調我並沒有特定立場,應該說我自己也還拿不定主意,希望能從多方面探討來決定應支持或反對。所以以下都是善意的文字。
姑且不論強制按指紋是不是侵犯人權。為什麼「建立指紋資料庫,對於辦案的幫助是立竿見影的」?只要有前科的人不是都已經建立指紋資料庫了嗎?所以即使有幫助也只是針對首次犯案者。目前台灣的犯罪案件中屬於初犯的比例有多少?現在犯案的人遇到監視器都懂得戴安全帽和口罩了,一旦全民建立指紋資料庫,做案的人難道不懂得要戴手套嗎?即使不戴手套,犯案的人都會留下指紋嗎?
全民指紋建檔要花多少預算?現在警方的硬體設備常常已經是「古董級的收藏」了,即使已有全民指紋資料庫,各個警局真有辦法像CSI犯罪現場一樣,有精良的技術和儀器來應用它嗎?政府能確保全民指紋資料庫的安全性?能確保不被駭客或其他有心人士盜用或濫用嗎?
大家都把重點放在人權,其實我也不確定到底是不是侵犯人權(我覺得健保IC卡也很侵犯人權啊),我想,必要性、合理性及安全性也很重要。如果花個幾十億的經費,結果只是束之高閣,甚至被不法集團利用,這就違反政府執意執行的目的了吧。我覺得這也是大家應該好好考慮的重點吧!
感謝Minor的回應.
文章只是個人淺見,並沒有實質研究統計佐證;但有幾點觀念可以與您分享:
1.所有的"前科犯"都有"第一次".
2.這幾年經濟衰退,很多人面臨壓力鋌而走險; 而社會奢靡消費風氣盛行,更吸引不少人"向錢靠攏".這些人都不是屬於傳統的犯罪族群, 前科犯檔案對他們而言當然不適用.
3.犯罪有分預謀犯罪與隨機犯罪.臨時起意犯罪者要完全湮滅指紋,並沒有想像中的容易:指紋並不是想像中一擦就掉的;一時衝動犯罪後心情慌亂之中,大多數犯罪者也沒有心情與餘裕湮滅所有指紋.
4.至於預謀犯罪者,也不見得都會戴手套:有些犯罪情境與場合戴手套反會啟人疑竇,犯罪者不得不以正常裝束犯罪.
5.最重要的是:指紋採證不見得止於犯罪現場.事後的追蹤蒐證等等,也都需要指紋作為佐證.
在此引用一位刑事局任職的朋友在聯合新聞網民意論壇的投書:指紋檔案本身是中性的,就好像菜刀可以殺人,汽車可以釀成交通事故,但它們本身卻不是凶器一樣.因此筆者才會認為:若是我們的政府具有足夠的公信力,足以讓人信賴的話,指紋檔案將是利多於弊.至於預算問題,有些事情是需要時間累積的,而改善台灣目前的治安狀況,可以說是刻不容緩.
筆者只是提出關於"指紋檔案是否真的關乎人權"本質方面的思考,進而討論是否當為;至於時間點與器材採購等方面,則非筆者所長.再次感謝您的分享,也歡迎您或其他朋友就這些方面提出指教!
我也覺得「指紋檔案是否真的關乎人權」有疑義,
所以[<a href="http://blog.roodo.com/totororo/" target="_blank">La Isla Bonita</a>] totororo:<a href="http://blog.roodo.com/totororo/archives/140168.html" target="_blank">我為何反對「按捺指紋」?</a>
另,
此政策早在扁總統未上台前以確立並立法,
反對此政策的運動也進行許久…
[中央社] <a href="http://news.yam.com/cna/politics/200505/20050517108192.html" target="_blank">反對按捺指紋 謝長廷:應向立院施壓</a>
[<a href="http://www.taiwandaily.com.tw/" target="_blank">台灣日報</a>] <a href="http://www.taiwandaily.com.tw/index03.php?news_id=44128&datechange=2005-05-19" target="_blank">謝揆:應施壓立院非政院</a>
不對…在美國各州州法不同!
在加州…領取駕照或身份證都是要蓋指紋!
要入美國籍,第一件事就是蓋指紋!
在銀行辦事也有可能會被要求蓋指紋!
現在入境美國的每一個外國人也是要蓋指紋!
在美國求學過的呂副總統沒理由不清楚這些規定!
說實在的, 美國的規定不但因地方不同, 而且經常改來改去; 甚至碰上不同承辦人有時候程序都未必相同 (台灣的高普考多少保障了公務員的基本素質, 這點我覺得老美不及我們) .
JC提到的情況, 除了公民入籍前要蓋十指指紋之外, 去銀行辦事應該是看不同銀行與不同業務狀況有不同規定 (在銀行工作可能要, 我不是很清楚); 入境按指紋則是九一一之後的事. 我想幾十年前留美的呂副總統不知道也很合理.
只是我個人認為, 不同時空背景有不同的要求. 以前社會單純, 約定俗成的禮儀與倫理道德即可約束大多數人的日常行為; 但是現在社會日趨複雜, 功利主義興旺, 個人利益早已掩蓋良心, 遑論一些"老掉牙"的道德規範. 因此很無奈地, 為了維護群體生活中多數人的利益, 過往一些以自律自重, 道德倫理為基礎的尊重必須被割捨.
這次的爭議其實有兩個層面: 首先是"換證非按指紋不可". 這點很明顯地不合目前的法律規定, 但這是技術層面, 若有需要可透過修法解決; 其次是"指紋建檔違反人權". 這點就是如筆者所述, 是在社會大環境日益複雜之下, 不得不做的犧牲.
就實務面言之, 或許不是每個犯人都會留下有效指紋, 但是全面建檔多少會增加嚇阻作用, 並提高一般作案難度, 更可望減低許多臨時起意, 順手牽羊之類案件的發生. 此外, 指紋建檔除了"抓犯人"之外, 其他方面其實也有作用. 好比說日前沸沸揚揚的倪敏然先生自縊所代表的, 經常讓警方頭痛, 家屬擔心的無名屍辨認問題, 若有指紋檔案將會有很大幫助. 當然倪先生主要是透過DNA鑑定得知身分, 但若他不是知名人物, 且失蹤消息早已傳出, 又有目擊者的話, 警方是不可能主動想到去找那些有失蹤人口的家屬, 主動為他們與所有無名屍作比對的; 就算如此, 所費成本與時效也絕對高於比對指紋.
至於許多人擔心出現的, 類似好萊塢電影情節, 有高人破解資料庫為非作歹, 或是有權勢者蓄意栽贓之類情況, 當然筆者不敢說不會發生, 但發生的機率有多少? 再說若這說法成立, 那麼戶政機關, 稅務機關是否也不應該要求民眾填寫個人資料? 這兩者本質上並無差別不是嗎? 這些疑慮與建立檔案所帶來的效益相比, 兩害相權取其輕, 答案應不難看出.
因此筆者再次強調: 指紋建檔對個人的權益來講, 心理層面遠大於實質層面; 而各界擔憂的問題, 很多是關於技術層面, 以及主管當局的誠信. 如果政府當局能不急於一時, 在規劃出完善的管理機制, 並與社會各界誠意溝通, 建立民眾互信之後再實施, 相信就長遠角度看, 指紋建檔對社會大眾必定是利多於弊的.
這法條是國民黨執政時期強勢通過的,請支持修法及釋憲,感謝大家!
<a href="http://blog.roodo.com/totororo/archives/155918.html" target="_blank">[聯合] 按指紋釋憲 民進黨完成連署</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