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鬱老師的公車教學 (3) 學才藝的背後

 

這一天下班,我和小鬱老師一起去搭捷運。


通常我都是搭公車上下班,因為公車站牌就在巷口;小鬱老師就不一定了。講求效率的她會按照當天的交通狀況,以及下班後的相關行程來安排,雖然十之八九會搭巴士,但假如下車後要去靠近捷運站的地方,甚或高速公路塞車造成巴士誤點,她也會去搭捷運-反正老公辦公室離捷運站不遠,機動調度接送一下就是。

 

至於我呢,反正多搭一站就到太座公司附近,請她下班來接我,再去公車站牌取車即可。因此也就同行聊上了。

 

兩人站在捷運車廂,聊的是她女兒Sophia。一如此間絕大多數的華人第二代,Sophia從小就開始接受父母的栽培。除了學校課業之外,學中文、學才藝都少不了。而當時七歲的Sophia正在學畫畫與鋼琴,另外也即將開始陶藝課程。

 

Sophia對於美術有相當濃厚的興趣,門外漢的我,從她的畫作看來,也覺得她頗具天分。家中顯眼不顯眼之處都有她的鉛筆畫、水彩畫、油畫…  而小鬱老師也積極地為她探聽其他美術類才藝的課程。

 

Sophia很喜歡美術類的東西。只要給她紙筆,她就可以自得其樂;週末出門去上畫畫課也都是她催我們,生怕會遲到。」這也難怪,雖然是週末的才藝課程,但小鬱老師仍舊十分認真地四處打聽尋訪比較,幫女兒找到一位本身實力堅強,對孩子又有耐心,懂得啟發孩子的老師-不過就是離家遠了點,在柏克萊加大(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附近,高速公路車程約莫半小時。

 

「是幾點的課啊?」

 

「週六早上九點半。」

 

「那你們都幾點起床啊?」

 

「因為是週六,所以可以睡晚些,可以到七點半才起床。」

 

七點半「才」起床?令我想起當年在金門當兵時,營區大門寫的「愛的教育,鐵的紀律*

 

才藝課通常至少都得上一個鐘頭。一般的家長都會在離家不太遠的地方找老師,這樣小孩子上課時可以回家,或者在家附近辦事情。然而Sophia的才藝班距離說遠不遠說近不近,那麼接送與中間的時間安排不是很麻煩嗎?

 

「所以我另外也在附近找了一位陶藝老師(這我知道,是最近才跟我另一位住在柏克萊加大附近的朋友打聽的),是下午一點的課。到時候Sophia上完畫畫課休息一下全家一起吃個飯(通常除非真的忙,否則她老公也會同行,以增進親子關係),剛好接著上陶藝課。」

 

除了順路之外,我猜她一定還有其他考量。「這個陶藝班是專教陶藝的,不是附設在才藝班裡的課程。」這有什麼關係呢?「很少有人為了小孩子專門開陶藝班,因為教陶藝很髒很麻煩。大部份附設陶藝課的才藝班都比較是『順便』性質,讓小孩隨便捏捏土高興就好。」

「我想Sophia對於美術才藝不敢講有天份但至少都很有興趣很專注,因此希望她能跟專門教陶藝的,比較認真對待學生的老師學。剛好這位老師也願意收她。」

 

大人呢?兩堂課起碼各佔去一小時,回家又太遠,豈不是很浪費時間嗎?「可以去附近購物。要不然就是在車上等。我老公喜歡看書,車上看書吹冷氣蠻好的;我通常都會帶著筆記電腦,可以用無線上網卡連到公司,處理週間辦不完的公務。平常雜事太多沒有比較大塊的時間,剛好這段時間可以用。」

 

難怪她要花六十幾塊(美金)月費辦無線上網卡,又難怪我有時候週一上班會收到她週末email回覆給我的,她審核過的翻譯或是公文。

 

先前說到Sophia對美術方面熱中,但接著聊到鋼琴,卻讓小鬱老師搖頭。Sophia學琴已經兩年多,卻始終提不起勁。小鬱老師自己從小一學琴到高三,雖然我無緣聆聽她彈奏,但是凡事認真的她,想來琴藝應該不惡。有沒有陪她練習甚至自己教?

 

「我當然試過自己教她,也想了些方式激發她的興趣,但是她始終很抗拒。」想到自己當年也是被嚴師逼到對鋼琴極度反感,每次上課都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小學二年級左手意外骨折中止學琴時,內心居然開心無比。因此Sophia的心情我感同身受。

 

她進一步解釋:「學鋼琴跟學美術完全不一樣。畫畫或者陶藝基本上不太有進度,也不見得需要練習,自己高興就可以;鋼琴的話進度比較嚴格,也要私下花時間練習才能打好基礎。Sophia的個性就是:可以專心做喜歡的事情,但對於興趣不大的事情就沒有定性。」

 

「大部分的小孩子都不喜歡練琴,因為練琴很枯燥;但是我認為這也是一種訓練。」沒錯,我自己走過這個階段,因此曉得練琴的確枯燥乏味,但可以磨練孩子的專注與耐心。相信大部分家長要孩子學琴未必是要孩子成為音樂家;除了培養興趣以外,這的確也是練琴的一大收穫。

 

「假如她真的不喜歡,是否就考慮讓她停學呢?雖然有點可惜,但總比逼到最後痛恨音樂要好得多。」我以過來人的身分提出建議。儘管我現在完全不會彈琴多少有點遺憾,但要不是停得早,以我的個性必定恨死音樂,也就沒有後來參加校內外合唱團、歌劇團等愉快的經驗,大學合唱團的鋼琴伴奏更不會成為我的另一半

 

「我有在考慮,但我想再等一陣子。」

 

「為什麼?」

 

此時列車進站,小鬱老師就要下車了。道別前她匆忙回答了這問題,讓我印象深刻-

 

「人生本來就要面對許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我不希望讓Sophia小小年紀,就覺得可以光挑喜歡的事情做,不喜歡的就可以不面對。總要讓她盡力嘗試一下


 



 

*這兩句話在台灣的陸軍營區大門口進門方向是很普遍的對聯式標語。反面(從營區出來)寫的則通常是「軍令如山,軍紀似鐵」。

 

小鬱老師的公車教學 (2) 女兒的生日Party

 

「下下個週六有沒有空?」


「應該有吧」記憶力欠佳的我,即使是查了行事曆也沒把握,除非問過老婆大人。「什麼事?」

 

Sophia下下星期日過七歲生日,我想邀請同事來家裡開個生日party。」


原來如此。為孩子生日party在美國相當普遍,尤其是中等以上的家庭,父母往往得挖空心思幫孩子想不同的主題。好比說花個幾百塊錢,包下一家玩具熊製作店兩三個小時,讓每位受邀的小朋友都可以親手選材料並製作屬於自己的玩具熊帶回家,就是此間最受小小孩歡迎的慶生點子。


小鬱老師的賺錢本事一流,又只有一個寶貝女兒,想必這生日party會別出心裁吧?


「我邀的幾乎都是有小孩的朋友,這樣他們可以跟Sophia一起玩。」如此說來我還真是受寵若驚呢。「但是我們辦的很簡單,而且我也沒有跟她說這是幫她辦的慶生會,只說媽媽要請客,到時候會有幾個小朋友來家裡玩。」


「為什麼?」這我就真的不明白了。


「因為我們家沒有年年辦慶生會,我也不想讓她覺得,父母親應該要幫小孩子開生日party。」


不認識小鬱老師的人一定會覺得這媽媽很小氣或是很矯情。然而實際情況呢?


當天下午,我跟太太懷著好奇的心情,首次造訪小鬱老師家。她家是這裡很普遍的那種兩層樓、雙車庫加上後院的獨棟房屋,門面看來很簡單清爽,正是她的風格。


開門的小鬱老師穿著非常家居的T-shirt,顯然還在忙著預備。「歡迎光臨!你們是第一個到的客人!」招呼我們進門之後,她馬上回頭叫Sophia出來跟叔叔阿姨打招呼。此時我完全相信小鬱老師的家庭教育是屬於樸實無華的那一種,因為小壽星穿的是那種不注意看會以為是衛生衣的長袖T-shirt與運動褲,完全沒有被打扮成當天女主角「應有」的絢麗。


小女孩是那種內向害羞型的,但還是乖乖地跟大人打了招呼。在往後的幾個小時,紮著馬尾的Sophia就穿著同樣的家居服,很稱職地接待來訪的小朋友,跟她那清湯掛麵的媽媽分工合作,讓大小訪客都能賓至如歸。


我在美國的華人朋友多半受過高等教育,且有不錯的經濟能力。家家戶戶也都很重視小孩的教育,但像小鬱老師這樣重視生活教育,時時刻刻在每個環節下工夫的卻十分罕見,且Sophia還是獨生女呢。


拆禮物的時間到了。在兩位小朋友幫忙下,Sophia將滿坑滿谷的禮物排好,一一拆封,並且當場向送禮的人致謝。小鬱老師則在一旁接過拆開的禮物,並把包裝紙壓平擺整齊。


禮物拆完,party也接近尾聲。小鬱老師母女倆在門口送客。我跟太太也預備打道回府。「等一下!等一下!」小鬱老師突然叫住我,然後在門邊儲藏室拿了個東西,把我拉到一旁交給我。


「這是什麼?」


「給小孩子的favor啦!你們帶了禮物來,當然要拿一個回去囉!」


所謂favor就是主人致贈參加婚禮或生日party賓客的小禮物。今天的favor是一個查理布朗漫畫圖案的日本進口馬克杯。原來這就是小鬱老師前兩個周末四處尋訪,為小客人們預備的favor 。好看,好用,大小與價格也都適當。


稍早Sophia已經分別致贈給所有到訪的小朋友了。而在兵荒馬亂的道別時刻,她還能想到我們沒有小孩,所以沒拿到禮物這件事,更讓我感受到她的細膩與圓融

 

小鬱老師的公車教學 (1) 居然有公車可搭!

第一天上班時在電梯裡,遇到一位穿著長風衣,身材嬌小卻很酷的女孩子。

怎麼看怎麼面熟-她不就是跟我面談的三位主管之一嗎?說時遲那時快,她已經跟我打了招呼,並且在出電梯之後,帶我刷卡進入(各樓層均有門禁的)辦公室。

原本人力資源公司是要我跟一位老美director報到的,但事實上,這位senior manager小姐才是我的直屬主管。因此我就誤打誤撞地跟上了我的老闆。

進公司之後,她一方面帶我到我的座位隔間,一面打電話給她老闆(也就是原本我要報到的老美),緊接著教我電腦登入設定與電子郵件帳號設定等種種細節,一點也不浪費時間。

在這中間她自己公務也很忙,電話聲不絕於耳;然而她仍抽空指點我公司方位、帶我認識相關部門同事,並且張羅文具、衣架… 對了,還有發電子郵件公告週知,說有新進人員請大家歡迎,並且邀集同事中午聚餐歡迎。

坦白講,第一次進大公司的我,這時候心情還是七上八下;但是在她無微不至的打點照顧之後,我開始對新工作充滿期待。午餐過後,她開始分配我一些簡單的翻譯工作。儘管她們缺人已有一段時間,累積的工作堆積如山,但她體諒我毫無相關經驗,因此給我相當充裕的學習適應期。不管是專業名詞問題、翻譯措詞討論乃至於英文拼字文法更正,她都耐著性子隨時回答我的疑問。

我是那種一次只能集中注意力在一件事情上的人,但她卻是貨真價實的專案經理。「所謂PM(Project Manager)就是打雜的。」她如此自嘲,但實情倒也相去不遠。因為要與各部門折衝協調,所以各種五花八門的人事物經常不請自來,需要極佳的記憶力、敏捷的反應外加多工處理的效能才能勝任。儘管她三不五時得開會、接電話、回信、解答問題…但仍有條不紊,鮮少有因為被打岔而忘記或出錯的事情發生。

她個子不高,反應靈敏,記憶力驚人,但精明中卻又無比親切。就好像大姐姐或者老師那樣。雖說是主管,但由於年齡相仿,又都來自台灣,過去在台灣工作經驗也算有交集(她在證券業我則在財經媒體),因此很快就聊上了。儘管工作忙碌,但她偶爾也會擺開龍門陣聊上好一陣,也算是紓解壓力的方法。

她父母都是老師出身,在家排行老大,造就了她認真負責又循循善誘的個性;而大二就帶著弟妹赴美求學,也養成了她獨立自主、不畏艱難的個性,外加十八般武藝樣樣通的求生本領。因此,往後不管是工作上還是生活上,她理所當然地成為我的老師。

原本我是搭灣區捷運(Bay Area Rapid Transit, BART)上班,但同樣住在東灣的她卻告訴我,還有一種越灣通勤巴士可搭;而湊巧我家巷口就有一線公車經過。由於公車班次不多,知道的人又少,所以選搭的乘客不多;但若抓準上下班時間,搭公車其實也挺方便而且便宜。

因此,除了偶爾在公司有機會閒談之外,假如剛好同時下班的話,走到車站那段時間,就成了最好的聊天時段;而繼2004年這三個多月之後,我於2005-2006以及2007-2008又有兩次為她的單位工作,那時我已經搬到她家附近,因此也有機會搭同班車。

歷練豐富又能言善道的小鬱老師,就這樣為我展開了內容包羅萬象的公車教學。

小鬱老師的公車教學(楔子)誤打誤撞進公司

我是從台灣移民到舊金山灣區的。小時候家裡辦親屬移民,希望讓我日後出國留學能省學費(美國公立大學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學費比國際學生便宜八成以上!),然而僧多粥少,小學送的件,到了大學畢業當完兵兩年多才排到綠卡。

以一個剛出社會的菜鳥上班族而言,哪裡有可能每年往返兩三次坐移民監?此時綠卡成為我留之無用、棄之可惜的夢靨。掙扎一年之後,決定把這雞肋好好啃,到美國闖蕩看看。

憑著先前在台灣從事廣電財經媒體的資歷,我幸運地找到了舊金山的華文媒體工作;然而初來乍到沒多久,就碰上了網路經濟泡沫化,與有榮焉地加入了矽谷裁員一族。此後我一方面為一些媒體兼差做些新聞編譯錄播工作,一面重返校園拿個本地學位;全職的工作機會則一直沒著落。幸好老婆收入穩定又可幫我保醫療險,因此才能在此勉強立足。

少數族裔在異鄉奮鬥是艱辛的。儘管舊金山灣區的華人社群規模在全美甚至全球都是數一數二,但是做同樣的工作,在華人公司賺的錢,硬是比在同性質的美國公司少了好幾成甚至好幾倍,尤其是針對華人的工作更是如此。原因很簡單:少數族裔市場小,老闆相對賺得少;就算老闆賺得多,英文不好或是需要辦工作簽證,排隊想掙飯吃的華人多得是,你不做有人要做。因此,想進美國主流大公司,可以說是絕大多數移民又愛又怕的心願-怕什麼呢?還不就是語言與文化差異嗎?

回到正題。某天收到一封朋友轉寄的笑話,覺得蠻特殊的;但由於擔任過網路科技方面的記者,也寫過網路行銷跟網路安全的文章,因此我通常不太會大量轉寄電子郵件給他人。只是那天不知怎的,福至心靈之下,依樣葫蘆開始轉寄-當然該刪的該放密件副本的都有注意到啦。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收到一封兩年多前被裁員那家公司一位當年就不是很熟的主管的回信。她說她朋友任職的證券金融公司正在找一位網站翻譯,是臨時的職位,問我有沒有興趣。由於那家公司是全美五百大企業,他們的中文網站在業界也首屈一指,因此我就試著發信給她朋友,反正碰個運氣。

他們需人孔急-原本正職的經理請產假四個月已經去生了,需要趕快找到能墊檔的contractor(用中文白話講就是臨時約僱人員,也就是亞洲近年來流行的所謂「派遣人力」、或是大長今時代的「待令熟手」)。由於我做過網路媒體記者編譯,在台灣製作過財經新聞節目,因此在各方面都沾到一點邊的情況下,誤打誤撞地進了這家公司。…

提倡人權也須兼顧法治精神 -再談加州第八號提案

加州大選的第八號提案表決通過了,但是反方人士仍持續抗議,並醞釀告上法庭,理由是該案違反基本人權,根本不應該列入公民投票。筆者認為提案內容本身是否合適見仁見智,但是反方人士的作法卻是在開民主倒車。

假如查閱加州憲法全文的話,可以發現「婚姻」(marriage) 這個字在加州憲法全文中只出現過四次,講的是關於婚前財產與稅務方面的問題(註1)
,對於婚姻的意義為何並沒有定義。這種情況很容易理解:過去從社會習慣與道德倫理來講,婚姻就是一男一女的結合,因此憲法沒有特別定義。就好像憲法沒有特
別定義「男人」或「女人」是什麼一樣。

當然隨著時代變遷,這種情況或有必要修正,但目前憲法中既然沒有定義,就不能說提案是違反憲法中的基本人權。如果只是單方面說違反平權精神,就否定投票結果甚至不許用提案表決方式,那未免也太流於空泛,對另一方也太不公平。


這次八號提案整個過程看來,該叫屈的其實是八號提案支持者。原本提案是要增列婚姻的定義(註2),卻被州檢察長Jerry
Brown擅自將提案名稱改成「消滅同性戀婚姻權利」,然而憲法原本就沒有列出同性戀結婚權利;提案通過後,又持續遭到抗議,並且很可能再次告上高等法
院,由少數法官裁定。時至今日,社會環境有所變遷,同性戀伴侶的議題必須正視,因此有必要提出討論。既然如此,有人提案要求在憲法中增列婚姻的定義是合理
的且必須的。然而這定義應該是什麼,最終應該以大多數人民的意願為依歸,亦即由公民投票決定。

此案已經不是第一次提出,也已經是第二度被多數選民肯定。假如公投結果可以一而再地藉由司法程序推翻的話,那對加州甚至美國的民主法治來說,無疑是極大的諷刺,因為這表示以後提案人將無須將理念訴諸民眾爭取多數人支持,而只要拉攏少數法官就好!

(註1) 其中兩次是在第一章《人權說明》(Article I: DECLARATION OF RIGHTS) 的第21款,講的是關於婚前財產的所有權問題,原文如下:
SEC. 21. Property owned before marriage or acquired during marriage by gift, will, or inheritance is separate property.

另兩次是在第十三章A 《稅務限制》(Article XIII A: TAX LIMITATION)的第2款(g)項當中的第三條與第五條,原文如下:
(3) Transfers to a spouse or former spouse in connection with a property settlement agreement or decree of dissolution of a marriage or legal separation.

(5)
The distribution of a legal entity’s property to a spouse or former
spouse in exchange for the interest of the spouse in the legal entity
in connection with a property settlement agreement or a decree of
dissolution of a marriage or legal separation.

(註2) 八號提案要求在加州憲法第一章加上如下條款:
SEC. 7.5. Only marriage between a man and a woman is valid or recognized in California.

同性婚姻—簡單的邏輯問題

先看一段故事。


從小我跟小我三歲的弟弟就很喜歡大我五歲的小姑姑。我們經常玩在一起,沒有因為輩份關係而有任何隔閡。不知什麼時候開始,我跟姑姑之間出現了異樣的情愫。後來我發現,弟弟跟我居然有一樣的感覺。一開始我們覺得心裡不安,我們也很克制地壓抑著自己。

等我拿到碩士當完兵之後,我跟姑姑終於決定要跟著內心的情感走,於是正式租屋同居。我倆都有很好的學歷跟工作,生活得非常自由自在;兩年多後弟弟也加入我們,成為三人世界。說來很奇妙,我們兄弟倆從不會為了共享一個伴侶而有所爭執;相反地,我們因為有共同目標而情感深厚。日常生活中我們三人有奇妙的默契,床第之間我們可以輪流,更可以三人一起享受魚水之歡。

我們無論學識、經濟能力或彼此的感情,比起許多「正常」夫妻都要好得多。十年了,我們非常滿意這樣的關係。我們也打算領養幾個小孩,一來避免近親繁衍可能產生的遺傳缺憾,再者世界上孤兒棄嬰這麼多,既然我們有能力,領養幾個也算做好事。

我們的關係和諧,從來都與世無爭,經濟不仰賴他人,也有充分的能力教養下一代。既然我們的感情是出於自願,我覺得沒有人有權力剝奪我們三人的婚姻關係。所以,我很希望「多人婚姻」能夠立法通過,讓我們得到應有的權益與祝福。

 


 

管理學中有句名言:「『做正確的事』比起『把事情做正確』來得重要。」(Do right thing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do things right.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好比說考試前一晚,我把考試範圍內的每一道數學習題都重新複習過,尤其是那些以前我曾經答錯的,相關的公式也好好推演過一遍。我覺得這樣準備應該是相當充分了。

但是我第二天卻考得一塌糊塗。因為這次是考英文不是考數學。

我複習數學的過程很正確(把事情做正確),但我考前應該複習的是考試科目也就是英文而不是數學(做正確的事)。

從以上這個接近搞笑的預備考試例子我們可以看出,很多事情本身看起來似乎沒什麼問題,但是從本質上看卻不應該發生。

回到最前面的故事。故事中這三個人是否應該享有「合法婚姻」?


張同性婚姻合法的人,主要的論點就是在於:只要沒有妨礙別人,兩情相悅的同性伴侶應該享有跟一般婚姻等同的待遇。甚至很多支持者認為,許多同性伴侶的感情堅貞,勝過一般吵吵鬧鬧的夫妻;既然異性結婚也都會有婚姻問題,為什麼感情這麼好的同性戀人不能結婚?假如兩個同性戀人可以結婚,那前面故事裡的三個人的情況,從邏輯上講跟同性戀結婚有什麼差別?也應該合法結婚才對吧?

這些看來好像都合理,然而我們要曉得,婚姻這個制度的基礎乃是源自於異性結合繁衍這個自然現象。就算有近親、同性甚至多人相戀相悅的例子,也不表示就應該改變婚姻制度,甚至以推廣的態度來教育下一代。這跟不同種族或身份之間應該享有相同法定權益的人權議題,是全然不同的。

從這裡看,何者是「做正確的事」,何者是「把事情做正確」,應該是很清楚了。很多同性戀人感情和睦,是因為他們努力地經營彼此的關係,「把事情做正確」;然而我們卻不應該說,他們做的是「正確的事」。

法律是講求邏輯的。如果邏輯完全相同,同性戀可以成為合法婚姻方式,其他邏輯相同的關係應該也可以。所以簡單講,只要高興住在一起,沒礙著別人就可以了。

只是這樣一來,我們還需要婚姻制度嗎?

沃爾瑪最慷慨?

本篇是我看完udn全球觀察企業社會責任專題中,關於沃爾瑪 (Wal-mart) 的一篇報導 <美國公司慈善捐贈 沃爾瑪最慷慨>後的回應。

Wal-mart是低價大賣場。他們之所以能保持低價的原因,就是盡可能壓低成本。

Wal-mart的員工時薪在美國是數一數二的低。只要在美國住過的人都知道,Wal-mart請的員工很多,但許多是社會經濟地位較低,甚或年齡較高者。他們缺乏在一般職場上的勞動競爭力,因此Wal-mart得以低價雇用。

進貨成本方面,只要想上Wal-mart的架,就得忍受苛刻的條件。Wal-mart進貨時是不給錢的,要等他把東西賣掉才會付款;此外,Wal-mart的各項特賣、折扣也完全轉嫁給供貨商,打再多的折扣,他們賺的錢也一分不少。

Wal-mart富有是一回事,但企業形象又是另一回事。尤其是在壓榨勞工方面。這樣的企業就算捐款名列前矛,贏來的尊敬也有限。

致富易,行善難-王永慶先生的典範

「台灣經營之神」 (1) 王永慶先生去世,各界紛紛追思哀悼。

許多人追想他從米店學徒白手起家,伴隨著台灣經濟起飛的歲月;許多人細數他橫跨各行各業,推動各項大型投資案的魄力與遠見;許多人想起他不趨炎附勢、不搞政商勾結的腳踏實地;當然,也有人想的是王家三房諸子女的關係,更有人幫他計算資產市值多少,或猜測他要繳多少遺產稅。

然而從林林總總的報導中,令我真正感佩的,是他的愛心與善心。

台灣從來不缺億萬富翁或是大企業家。事實上,王永慶儘管早就是台灣人心目中富豪的代名詞,但卻早已不是媒體追逐的焦點。近年來媒體爭相報導的富豪企業家,多半是飛黃騰達的科技新貴、一擲千金的二代少主、蠶食鯨吞的金融鉅子;而圍繞在這些人周圍的話題,不外乎股票如何飛漲、生活如何豪奢,或是與明星名人的緋聞韻事。

一如大家所熟知,王永慶先生是個默默耕耘、腳踏實地的人。無論是石化、汽車、醫療、生化乃至於教育,他從事的都是一步一腳印的行業,不搞投機、不炒股票、不鬧新聞。

他長年默默行善,更是到身後才逐一被媒體披露:

開辦明志工專、長庚護校、醫學院(2) 大家都曉得,但多年來免費讓原住民入學-不但免學雜、包吃住,還發零用錢-甚至畢業後輔導就業,就不是眾所周知的了;

多年默默推動器官捐贈,所屬長庚醫院對捐贈器官者提供醫療減免,即便不在長庚捐器官,照樣提供十萬元喪葬補助,受惠者超過一千七百人;

愛心澤被對岸,捐資卅億人民幣興建一萬所希望小學。雖然台塑集團在大陸也有投資,但在彼岸設廠投資致富者所在多有,像王先生這樣大規模默默行善的,卻找不出第二人;

長期對國內需要幫助的各種項目慷慨解囊,像是捐款提供兩岸一千多名失聰者裝置電子耳(一套台幣七十幾萬)、捐贈肺炎疫苗供國內七十五歲以上老人免費接種、接到九一一災區小學家長來信後,捐款六千多萬重建小學等等。

對國內任何一位政商名流富豪而言,以規模來講,只要從事這許許多多義舉善行的任何一件,都可敲鑼打鼓接受報導表彰而當之無愧 (3) ;更重要的是,除了開辦學校及醫院等項目可以算是企業集團事務之外,王永慶先生的慈善捐贈不但數十年如一日,且數以億計的鉅款絕大多數都不費公款,自掏腰包。如此胸懷氣魄與愛心,在台灣真正可謂前無古人。

與王先生同輩分,這兩三年辭世的台灣企業家好比說大同創辦人林挺生先生、裕隆大家長吳舜文女士等等,儘管也留下了令人欽佩的典範,但從各界的反應來看,他們對於整個社會人心的影響力,與王先生相比,顯然還有一段距離。至於目前檯面上的「台灣首富」們(按照計算方式與媒體取材需要而有不同),若要追上王先生,更還有相當相當長的路要走。

至於那些巧取豪奪民脂民膏,寡廉鮮恥無所不為的政治人物,就更不值一晒!

附註:
1. 最早被稱作「經營之神」的企業家是日本松下電器創辦人松下幸之助。
2. 這些學校已經先後改制為學院或大學。
3. 好比說鴻海郭台銘先生計畫捐款建立流浪狗收容中心,當初就被連篇累牘地報導了許多天。

超級省錢購物記

昨天跟朋友經過Napa的一個小outlet,看見其中有一家Brooks Brothers的門市。(GQ.com.tw的中文簡介)

 

突然想起皮夾裡有一張刷卡積點得到的$20折價卡,於是想把它用掉-因為Brooks Brothers是很貴的品牌,當初我也是在outlet大特賣,為了買禮物送人才辦了聯名信用卡以便打折,平常我自己基本上不會去,因此既然路過,心想就貼點錢買件polo衫什麼的,把那$20用掉。於是停車請眾親友稍候,殺去店裡想趕快買完就走。

走到店門口,看到有個告示,說國慶週末期間 (7/4-7/6) 某些特價品除了原有折扣外另有40% off (六折)。於是就盡可能地去特價品裡面找。

 

最後我買了一件領口有拉鍊的Merino Wool套頭毛衣。定價$98.50。

 

猜猜看我花了多少錢?

 

那件毛衣由於是換季清倉,因此吊牌上首先就打五折,成為$49.99;

 

服務小姐打錯價錢成為$39.99(我回家後才發現,因為大部分清倉貨不是$49.99就是$39.99);

 

再打六折,變成$24;

 

刷聯名信用卡又打九折,變成$21.6;

 

然後扣掉$20折價卡,變成$1.6 ;

 

最後加上消費稅,總價$1.71。

 

那小姐算完價錢都覺得不可思議;當她從櫃檯後面走出來的時候*大大地恭賀我完成了這麼划算的交易。我也覺得飄飄然…

 

 

 

*Brooks Brothers店員在結完帳之後,會從櫃檯後面走出來親手把購物袋交給顧客並致謝,而不是讓顧客直接從櫃檯上提走。